Sunday, March 7, 2010

喜欢自己

因为撞伤,在一个星期里前后看了三次医生,敷药和换洗伤口。我一改往常神经大条的性格,乖乖、认真、小心翼翼地照顾好伤口。

在这一星期里,医生虽给了几天病假,但可怜的我依然如常上班。可笑的是,我的眉毛上端仍贴着纱布。上班时在游走间,得一边工作一边解释伤口……。天天碰到不同的同事,故事一致却越说越无地自容。

过了一整个星期,我天天精神抖擞,尤其每天凌晨上完厕所后,就无法入睡。我想,我心里还是惊恐的,偶尔想来心里还觉得很惶恐。害怕的是觉得那天的自己很无助,这种感觉很不好。

一个星期过去后,我才开始好奇起自己伤口的复原度。怎样了?留疤吗?“毁容”吗?在第三次复诊中我带了小镜子前往,在医生换洗时,掏出来瞧了瞧自己。医生说需三至四个月疤痕就会渐渐退去。我突然觉得自己为什么只懂得对独自面对而惶恐,却丝毫忘了担心自己的伤口、长相?

我才发觉其实自己还挺乐观的,平日我事事总是喜欢往坏想,发生事情后我却喜欢往好的方面想。乐观得很。

一直没有太喜欢自己。

但这一次,我,突然很喜欢这样的自己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几个星期后,我也渐渐好了!




不是完全没有担心的,看过伤口的人的反应也的确让我担心了好几天...

1 comment:

SooYing said...

很可怕!!!
幸好又美美了。谢天谢地。